一、藏品征集工作,是博物館根據各自的辦館方針、性質和任務而開展的一項基礎工作,為了規范管理,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二、成立楊子榮紀念館文物征集鑒定委員會和楊子榮紀念館文物征集工作小組,負責藏品征集年度計劃的制定,征集對象的信息調查,征集、鑒定和接收工作。
三、藏品征集工作組,由藏品保管組及辦公室等相關人員組成,由館長主持分管。藏品征集工作組負責藏品征集年度計劃的制定、征集信息的調查、文物征集及鑒定工作。辦公室負責藏品征集的協調。
四、征集范圍,按照我館的使命、目的和觀眾的需求,開展各種社會教育活動和科研內容,在現有的藏品體系的基礎上,根據我館當年的文物征集和展覽、科研專項經費情況,有目的、有計劃地分批分期實施。
五、藏品搜集主要包括考古發掘、接受饋贈。
六、館外征集,必須有書面報告,報主管領導和館征集鑒定委員會批準方可進行。
七、外出征集的藏品,必須填寫《楊子榮紀念館文物、資料原始登記表》,并經館文物征集鑒定委員會2位以上專家鑒定簽字后方可辦理入館手續。
八、所有入館藏品由藏品保管組總賬人員辦理入館手續,并根據藏品類別劃歸庫房。入館藏品必須填寫《楊子榮紀念館文物、資料入館憑證》一式三聯,第一聯為原始帳交由總賬存檔,第二聯隨藏品入庫由庫房保管人員保管,第三聯加蓋公章交給移交單位或人員。入館憑證由總賬按年度編填字、第、號。該憑證永久保存。
九、藏品征集主要以積極動員自覺自愿為主。
十、本管理辦法自2003年12月20日起開始執行。
楊子榮紀念館
2003年12月19日